非同一枚印章盖印案
根据某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该院在审理原告毛某、谢某与被告董某、王某、某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为查明事实需要,要求对送检的检材上“某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印文与样本印文是否同一枚印章所盖印进行鉴定。
根据印章印文鉴定原理,参照《文件鉴定通用规范》(编号GB/T 37234-2018)、《印章印文鉴定技术规范》(编号GB/T 37231-2018)进行检验。
比较检验
将检材和样本扫描成电子图片文件,使用VSC8000文检仪将检材JC印文与样本YB1印文在同等条件下放大、重叠观察,并制作印章印文特征比对表,比对发现:
1.检材JC印文与样本YB1印文在形状、图文内容一般特征上表现基本一致,但在印文规格、结构布局一般特征上表现不一致;

2.检材JC印文与样本YB1印文经重叠不能完全吻合;

3.检材JC印文与样本YB1印文在图文搭配比例、图文形态、字体字形以及文字笔画的缺损等细节特征表现不一致。如:检材JC印文中“市”与“汽”、“汽”与“车”、“车”与“运”、“运”与“输”、“团”与“有”、“有”与“限”、“公”与“司”字相邻笔画之间的搭配比例特征,“集”字笔画之间的搭配比例特征,横向排列文字中“司”字与对应边框的搭配比例特征;“五角星”线条边缘的形态特征;“输”字的字体字形特征;“市”、“汽”、“车”、“集”、“有”、“司”、“客”字的笔画形态特征;“团”字笔画的缺损等细节特征,与样本YB1印文相同部位特征表现明显差异。

根据同一认定理论,通过比较检验发现,检材JC印文与样本YB1~YB7印文之间存在的差异点数量多、质量高,且差异特征的总体价值充分反映了不同印章盖印的特点。
签署日期为“2015.12.4”、甲方为某市南城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乙方为“某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的《客运班车进站经营协议书》第5页乙方:(盖章)处“某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印文与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
同一枚印章盖印案
某法院在原告A公司诉被告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为查明事实需要,要求鉴定机构对送检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是否为同一印章盖印形成进行鉴定。
依据司法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编号SF/Z JD0201001-2010)、《印章印文鉴定规范》(编号SF/Z JD0201003-2010)进行检验。
将检材扫描成电子图片文件,使用Photoshop将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同等放大进行观察、重叠,并制作印章印文特征比对表进行比较,发现:
1.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在印文大小规格、形状、文字字体及文字排列组合等概貌特征表现一致;3.检材印文笔画及边框线条的残缺在位置、形态上与样本印文反映一致。如“A”、“B”、“天”、“晟”等文字残缺造成的笔画断笔位置、文字形态以及“C”、“D”、“管”等文字对应的印文边框残缺位置、形态等特征。
通过比较检验发现,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之间存在足够数量的符合特征,且符合特征总和的价值充分反映了同一枚印章印文的特点。
落款日期为“XXXX年X月X日”、甲方为A公司、乙方为某公司的《装饰工程结算书》甲方处“某公司”印文与样本“某公司”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
